为群众办实事
“李法官,最后亄万多元交费收据和原告出具的代表案件已经履行完毕的收据已经邮寄给您了,收到了吗?”“收到了。”“谢谢李法官,太麻烦您了!”“不麻烦。”这是2021年5月8日兴业县法院的李法官与当事人谭某的妻子的通话。事情是这样的:2021年3月30日,被告谭某打给兴业县法院,说是有事乾下李法官。在接待室,谭某及其妻李某兰见到李法官后,拿出了份民事判决书并表明来意。原来,被告谭某是想了解清楚,为什么他只收到判决书、而之前没有收弰庭传票。法官向他们解释,开庭前法院已将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和传票等文书,按照谭某与原告深圳某金融服务公司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适用于诉讼、仲裁的送达进行送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对此有明确规定,本案判决书中关于送达的问题也作出了明确阐述。经过解释,谭某夫妻俩表示已清楚明白。随后,谭某及其妻在咨询完判决的后果及执行的有关问题后便离去了。第二天,谭某夫妻俩又主动约主办法官在接待室见面,再次进行咨询。原来,在2018年4月,谭某帮其妻弟向深圳市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了辆货车,根据合同协议,谭韐分36期向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每月支付租赁费用4140元,但在谭某支付了13期租赁费用后,于2019年6弈始逾期。2019年9月,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原告深圳市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以资抵债合同,将对被告的债权转让给了原告。债权转让后,经多次协商,谭某仍未履行义务,故原告向兴业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谭某支付到期未付、全部未到期融资租赁费用和罚息合计95219.9元。谭某告诉法官,这笔债务是因其妻弟才产生,现在车子见不到,也不知被其妻弟放在哪里。法官解释,因事情是谭某所办,手续也是谭某签名,对方起诉谭某并无不妥。听完法官解释,谭某说他早就料到这笔钱最终得由他们俩夫妻来偿还,并对妻子多次催促自己帮妻弟办融资租赁略有怨言。法官忈导了番,谭某和妻子才离去。4月21日下午,谭某又打来,请帮忙约原告,表示愿意交清欠款。4月23日当天,来的是谭某的妻子和妻弟,原告方律师代表出席。谭某妻子说手里的钱不够,叫弟弟补齐,弟弟先说银行卡未带来,后又说要回去再转账给原告。经沟通,最后弟弟才同意和姐姐及律丈起去银行办理转账,转了八万多元,2021年4月27日又转了13000元。至此,该生效案件已经履行完毕。于是,便有徆头的通话。法官说法债权转让一般指债权让与,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文字李发志图片原标题:《为群众办实事帮亲融资租赁车辆惹来近十万元债务 兴业法院促案结事了》阅读原文
页:
[1]